3月7日,河北省唐山市政府在发布的《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中表示,唐山市自2021年3月7日16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《通知》对钢铁、焦化、水泥、高炉铸造、独立轧钢、石灰窑、铸造、砖瓦窑、陶瓷企业(电窑除外)等工业源减排分别进行了部署。其中,石灰窑、铸造、砖瓦窑、陶瓷企业(电窑除外),A级、引领性企业需采取自主减排。
河北唐山:3月7日起陶瓷、砖瓦窑等企业需采取自主减排
3月7日,河北省唐山市政府在发布的《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中表示,唐山市自2021年3月7日16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《通知》对钢铁、焦化、水泥、高炉铸造、独立轧钢、石灰窑、铸造、砖瓦窑、陶瓷企业(电窑除外)等工业源减排分别进行了部署。其中,石灰窑、铸造、砖瓦窑、陶瓷企业(电窑除外),A级、引领性企业需采取自主减排。
3月7日,河北省唐山市政府在发布的《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中表示,唐山市自2021年3月7日16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《通知》对钢铁、焦化、水泥、高炉铸造、独立轧钢、石灰窑、铸造、砖瓦窑、陶瓷企业(电窑除外)等工业源减排分别进行了部署。其中,石灰窑、铸造、砖瓦窑、陶瓷企业(电窑除外),A级、引领性企业需采取自主减排。